柳州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

来源: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2-04-11 17:45    |  作者: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柳州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工作规划


前 言5

一、总结“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把握机遇,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新局面6

(一)“十三五”期间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概况6

(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7

(三)扎实推进绿色化改造,示范引领作用凸显7

1.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工作7

2.示范单位创建工作8

(四)绿色行动成效显著,绿色文化氛围更加浓厚8

1.绿色建筑方面9

2.绿色办公方面9

3.绿色出行方面9

4.绿色食堂方面10

5.绿色信息方面10

6.绿色文化方面 11

(五)基础能力不断强化、节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11

(六)准确把握新形势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机遇和挑战 12

二、“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 13

(一)指导思想 13

)基本原则 13

1.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 13

2.坚持创新驱动、绿色转型 13

3.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 13

4.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 14

(三)主要目标 14

1.管理目标 14

2.量化目标14

三、实施十大行动,全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绿色低碳转型 15

(一)实施低碳引领行动 15

(二)实施绿色化改造行动 15

(三)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16

(四)实施节水护水行动17

(五)实施垃圾分类行动 18

(六)实施反食品浪费行动 18

(七)实施绿色办公行动19

(八)实施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行动19

(九)实施示范创建行动20

(十)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21

四、强化体系建设,保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制化运行 21

(一)建立制度标准体系 21

(二)完善目标管理体系 22

(三)强化能力提升体系 22

五、健全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格局 23

(一)健全组织协同机制 23

)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23

)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24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关于制定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柳发〔202014号)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195号)等精神,为深入推进柳州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指引绿色低碳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成碳达峰、碳中和公共机构所承担的阶段性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结“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把握机遇,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新局面

十三五”期间,我市各级公共机构高度重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采取了一系列节能重点举措,圆满完成了我市“十三五”期间的公共机构节能的相关目标和任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十三五”期间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概况

截至“十三五”期末,柳州市共有公共机构1746个,用能人数1078406人,单位建筑面积1323.44万平方米。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为53138.84吨标准煤,总用水量为1960.46万立方米,人均综合能耗49.28千克标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62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18.18立方米/人。相较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8.79%、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3.39%、人均用水量下降27.94%。完成了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的既定目标。

通过重点实施节能改造工程的方式创建了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形成示范群体,有力地推动了柳州市节能工作的开展。截止2020年底,柳州市累计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4家,自治区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1家。

(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

2020年,柳州市公共机构共1746家,能源消费总量53138.84吨标准煤,用水总量1960.46万立方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6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49.28千克标准煤/人,人均用水量18.18立方米/人,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3.39%28.79%27.94%。同时,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电力、石油、煤炭消费占全部能耗比重分别为89.08%9.9%1.02%,分别比2015年提高了30.21%和下降了9.02%23.38%

我市编制了《柳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节能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每年自治区下发的工作要点和年度能耗分解指标,研究制定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能源资源消耗分解指标等,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部署,平时有专项督查,年底有绩效考核,打造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

(三)扎实推进绿色化改造,示范引领作用凸显

1.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工作

十三五”以来,柳州市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工作。“十三五”期间,市财政累计投入4969.4万元用于节能改造,同时引进社会资本,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大力推进项目实施,大力采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累计改造既有建筑106.31万平方米,其中围护结构改造11.9万平方米;实施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16.64万平方米;累计建设太阳能热水项目50个,集热面积30000平方米;实施太阳能光伏项目38个,装机容量1140kWp;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项目11个,供热制冷面积32万平方米,综合节能率均达10%以上。其中,共有5栋公共机构被评为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建筑面积达49.99万平方米。

2.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十三五”期间,柳州市积极参加国家、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截止2020年底,柳州市累计创建国家级能效领跑者单位2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1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4家;自治区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1家,自治区级节水型单位11家;232家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占应创单位总数的30.7%

(四)绿色行动成效显著,绿色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柳州市组织开展了包括绿色建筑、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信息、绿色文化等6个方面的绿色行动。

1.绿色建筑方面

累计实施办公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6.31万平方米,累计实施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20余个。推广应用节能灶具、节水型洗菜机、高效油烟净化设备等节能环保餐饮设备100台。累计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3.82万件。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系统基本建成,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集桶站建成超过300个,完成垃圾分类培训工作50余次,培训人数达一万余人。垃圾分类清运机制进一步完善,厨余垃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进一步规范。

2.绿色办公方面

各级公共机构充分利用政务内网和内部OA系统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提倡电视会议、视频会议,减少出行能源消耗;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等能源再生产品;严格执行办公室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大气、水、土地污染防治工作,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3.绿色出行方面

柳州市创新推出了新能源汽车推广“政企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举全市之力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向公共机构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015辆,累计体验人数1.2万余人次,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526个,全市公共机构范围内划定新能源汽车停车位3192个;引导车企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社会资本合作开展新能源共享汽车运行,在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设置租赁网点227个、施划专用车位1214个,投放768台共享汽车,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实惠、绿色的出行服务,充分发挥了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

4.绿色食堂方面

实施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和老旧管网节能节水改造,保证油烟排放达标;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灶具、节水餐饮设施;倡导合理消费,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节约行为模式。“十三五”期间,共建设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项目4个,日处理食堂餐厨垃圾1.6吨。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5.绿色信息方面

推进互联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深度融合,重点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和节能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对公共机构能耗实行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和监控管理,基本建成可覆盖全市公共机构的能耗在线监测平台。超过50家公共机构将能耗数据上传至柳州市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进行集中管理。2017年柳州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数据机房被评为全国第一批绿色数据机房,作为全区地级市唯一入选代表,在全区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6.绿色文化方面

柳州市紧紧抓住节能宣传这篇大文章,不断提高全市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抓好每年一次的“节能宣传周”和“十月科普大行动”宣传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紧紧围绕节能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公共机构千人绿色健步走”、“能源紧缺体验日”、“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会”、“节能画展”、“节能手工创作展”、“科普宣传日”等一系列活动。分别在国管局杂志、网站以及区管局杂志上刊登宣传报道10余篇,参加国管局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选送作品荣获三等奖和优秀奖。

(五)基础能力不断强化、节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形成较为完备的技术推广、项目管理、计量统计、监督考核、宣传教育等管理制度体系。围绕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化改造、能耗定额管理等重点工作,推动出台5项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考核手段不断强化,连续十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到自治区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巩固,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都相应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县(区)设立节能管理股。建立市、县(区)两级节能培训机制,组织开展节能远程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扩大规模,培训人数约6000人次。

(六)准确把握新形势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机遇和挑战

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经济是人类发展的潮流,我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面对新阶段的形势与任务,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将面临许多机遇与挑战。

从机遇来看,随着“碳达峰及碳中和”理念提出,我市将不断加大建设生态文明强市的步伐,公共机构作为节能降碳的重要领域,是示范引领的重要驱动力,是宣传推广的重要阵地。在这期间,节能领域的财政和社会资金将有更大的投入,制度和机制的优化将有更大的力度,在此背景下,全市公共机构要抓住机遇、攻坚克难,引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深入开展。

从挑战来看,由于各类公共机构之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不够协调,不同程度地存在节能管理监督不到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等问题。部分单位工作经费和节能改造经费无保障,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受到限制。市场机制利用不充分,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机制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应用不够广泛。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的内生动力不足,节能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参与节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立足柳州市实际情况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基础,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转型,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

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以绿色化改造和可在生能源利用为抓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2.坚持创新驱动、绿色转型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提升效能,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助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3.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

注重分类分级指导,区分不同公共机构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基础和条件,科学分析研判,制定更合理的政策和目标,完善分类分级的节能目标评价体系,加强过程管理,分步骤按计划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4.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活力,形成政府引导、机构主体、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为绿色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主要目标

1.管理目标

建立成熟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组织管理体系、制度标准、目标管理、数据分析应用体系。协同推进、资金保障、监督考核机制运行通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量化目标

2025, 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2300万立方米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6.5万吨以内;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4%5%,人均用水量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具体详见下表:



十四五”时期柳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

指标

基期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5年)

属性

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5.31

6

预期值

用水总量(立方米)

1960.46

2300

预期值

碳排放总量(万吨)

26.5

预期值

强度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3.62

3.48

约束性

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人)

49.28

46.82

约束性

人均用水量立方米/

18.18

17.27

约束性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

5年下降7%

约束性


三、实施十大行动,全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绿色低碳转型

(一)实施低碳引领行动

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国管局后续出台的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按国家确定的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推动实施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试点,指导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探索。尝试建立市域内公共机构碳排放评比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市域交流活动,公布评比结果。对人均碳排放量较低的公共机构,宣传其节能降碳的成效经验,吸纳借鉴区内外碳排放先进地市的绿色低碳技术与管理模式,指导各县(区)公共机构实现节能降碳目标。

(二)实施绿色化改造行动

对空调系统、数据中心机房等用能大户推动绿色化改造。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运用智能化管控、多能互补、余热回收等技术实现效能提升,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开展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等方面优化升级,逐步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下降到1.3以下。

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绿色化改造,鼓励公共机构新建建筑申报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实施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餐饮设施设备。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逐步提高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鼓励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医院、学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万平方米,其中学校、医院、综合场馆等示范意义较好,节能潜力较大的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60万平方米,综合节能率10%以上。

(三)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消费。加大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以及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推动集中办公区、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

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线路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不断增加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扩大公共机构面向社会开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备的覆盖面,鼓励采用自助分时租赁等商业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接入“八桂充”平台。

(四)实施节水护水行动

完善用水计量器具配备,重点用水单位定期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开展重点用水部位、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杜绝跑冒滴漏。开展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空调设备冷却系统等用水设施节水改造,普及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完善节水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水耗在线监控系统并纳入现有能耗监控平台管理。

引入海绵城市理念,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充分利用公共机构空间建设雨水回收装置,地面铺设透水砖。鼓励开展再生水利用,绿化和景观用水充分利用非常规水。鼓励采用下沉式绿地、透水地面、储水池塘等措施开展海绵化建设。组织开展合同节水管理试点,鼓励学校实施合同节水管理。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动全部市直机关、50%以上的市直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五)实施垃圾分类行动

持续扩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力争到2025年公共机构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推进县级城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互联网+回收”管理模式,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区域性、系统性工作提升,遴选建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11个,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

(六)实施反食品浪费行动

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制止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浪费,加强粮食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减损管理,抓好用餐节约。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重点对学校、医院、行政机关等用餐人数多的机构加强监管。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实施机关食堂和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七)实施绿色办公行动

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避免闲置浪费。加速推进无纸化办公,推广在线办文、远程办会,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有效降低办公电耗和减少待机能耗。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 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空调温度控制标准。

积极推进公共机构绿化工作,鼓励户外停车位改造为绿地透水铺装式停车位,建设下沉式绿地,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营造绿色办公环境,朝实现碳中和目标努力。

(八)实施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行动

持续开展世界粮食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融媒体开展节能、节水和绿色低碳示范典型案例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加大绿色采购力度,采购更多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等先进实用的绿色产品,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将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嵌入物业、餐饮、能源托管等服务采购需求。

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设立公共机构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专用停靠点,公务出行优先安排新能源汽车,鼓励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共享单车绿色出行。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实施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加快推进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进一步推动各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医院、广场等公共区域分时租赁点建设。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培养绿色消费理念,带动家庭成员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九)实施示范创建行动

深入实施节约型机关建设,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动态管理机制,到2025年,80%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开展“县县有示范”行动,创建5家以上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重点推进教科文卫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重点在没有示范的县区开展。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组织推荐各类型公共机构参与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树立先进标杆。

加大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示范力度,持续开展公共机构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和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推介。提升示范单位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空调用户智能控制水平,实现按需供冷,避免冷量浪费;提升照明智能化控制水平。

(十)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夯实计量统计基础,提高能耗统计的规范化水平,以医院、学校、场馆、机关等各不同类型公共机构为分,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加强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持续组织开展各县(区)、市直单位能耗统计数据会审和数据质量抽查,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水平。推进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十四五”期间,新纳入市级能耗监测平台的单位数量不低于30家。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度挖掘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资源,分析各地区、各类型、各层级公共机构用能和碳排放特征及水平,测算节能降碳潜力。

四、强化体系建设,保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制化运行

(一)建立制度标准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及管理、反食品浪费、建筑用能管理、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牵引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标准体系,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建设。印发实施《柳州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和《国家机关公共建筑用能规范》,推动制定绿色食堂、绿色办公、绿色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等标准规范。完善节能管理与运行制度。强化标准应用,开展对标达标行动,提高标准的规范和引领效能。加强信息化、标准化融合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标准落地实施,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等流程标准化。

(二)完善目标管理体系

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定额管理双控制度,推行双控和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尝试建立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指导全市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三)强化能力提升体系

深化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课题研究,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加速推进课题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信息化数字化提升工程,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系统加快融入机关事务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互联网+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计量统计、节约型机关、能耗定额、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应用,提升重点工作信息化管理能力水平。进一步壮大高素质、专业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积极开展重点业务培训,推动公共机构节能课程纳入各级各部门教育培训体系。到2025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累计培训1万人次以上。

五、健全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格局

(一)健全组织协同机制

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高效推进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通畅、执行有力的管理新格局。夯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体责任,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的作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行为节能习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共享共治。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城乡卫生环境整治和低碳城市、节水型城市、智慧城市、无废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

(二)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在重点用能领域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探索应用绿色金融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领域财政性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完善市场机制运用中财政支付制度设计,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以及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指标体系。加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力度,督促开展能源审计、落实整改措施。会同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检查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