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采取三项措施搞好国有资产检查
来源: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2-11-15 15:59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近日,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迅速行动,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开展中心所管理的罗池路、文惠路、高新南路等100余家国有资产(门面)检查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国有资产检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并建立定期汇报机制,推动了工作的如期开展。
二是召开例会,部署全面。在中心每周例会上都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10月中下旬的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三是严肃纪律,不走过场。严肃国有资产检查工作的相关惩戒规定,凡发现虚假或不真实的,一经查出必严肃处理,力戒图形式、走过场。
经检查,我们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门面电线凌乱,电表过小,电表表板为木板,且多数无漏电开关;二是灭火器材配备不齐或过期使用。针对上述问题,我中心已经进行了整改。通过检查和整改,有效提升了我中心资产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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