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节能办开展对县区2012年节能工作检查
四月下旬至五月中旬,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检查组,深入到12个县(区、开发区),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受检单位的节能指标完成情况、能源资源使用日常管理情况和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了解,掌握了各县(区)组织开展节能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检查情况看,各县区都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如柳城、融安、三江、柳江等大部分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领导机构,组建了公共机构节能股,并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地区年度目标考核或评先评优活动中;鱼峰区、融安县、柳江县等县区都与其下属各部门和单位签订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融安县还制定了《2012年节能宣传奖励办法》,对积极做好节能工作、积极参与节能宣传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着力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各县区还加大节能专项经费的投入,切实保障节能工作的顺利展开,其中柳江县、柳北区、柳南区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投入均达20万以上。
检查中也发现了各县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节能没有部署、没有计划,除上报能耗统计数据外其他工作完全没有开展。二是部分县区虽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但人员编制不到位,基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节能工作与机关后勤事务相混淆。三是各单位对统计数据把关不严,没有对基层单位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核实仅进行数据汇总即上报。在对能耗数据进行检查时经常出现数据统计错误、对比差异较大、上报数据不全等问题。四是部分单位节能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有些单位甚至没有做节能工作经费预算,日常节能工作各种开支都靠东拼西凑,而有些单位节能经费并没有从办公经费中独立出来,造成节能经费的比例随意调整或被挪做它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力度进行整改:一是要求未成立节能股的县今年内要在成立节能股,同时县、区都要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人从事节能工作。二是要求各县、区要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出明确的节能经费标准,并将人员编制、经费落实纳入其全年绩效考评。三是要求县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公共机构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综合素质。要制定统计数据核查制度,责任明确到人,防止统计工作中出现数据错报、漏报等问题。四是要求各县、区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柳州市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学习,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2012年的节能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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