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标识正式确定
来源: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3-01-23 21:26  
为打造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品牌,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今年9月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市就“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标识图案”进行了有奖征集。活动共征集到作品159幅。评选坚持“寓意性、特色性、艺术性”的原则,经过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的初评和复评,选出了5个入围作品和1个最佳作品,并于12月最终确定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标识图案。
该标识图案以绿色为主,充分代表了节能环保,绿色相间的月亮形状与代表蓝色柳江河的“Z”形成字母“G”和政府机关大楼充分代表了公共机构,“L”和“J”由绿色的树叶构成,“Z”和“N”表示着蓝色柳江河。图案寓意着创建节约型和谐社会,公共机构节能要做表率,最后通过全民节能减排一起使我们柳州更加美好。
附:柳州市公
共机构节能宣传标识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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