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实现同比下降3.2%的目标

来源: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4-04-30 19:45   

  根据柳州市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署,今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着重把握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抓好三个领域。“一个目标”就是到2014年底,实现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5%的目标任务;“两个重点”就是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和节水型示范单位;“三个领域”就是抓好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地税节能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指导。进一步理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相互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管理规范、持续发展的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节电、节水、节油和单位内部考核制度以及政府节能采购等制度,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系列宣传活动,包括倡导艰苦创业、厉行节约、善用资源、珍惜民力,反对铺张浪费;广泛开展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大宣传,倡导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资源的良好习惯,做资源节约的表率;积极开展节约资源科普知识宣传,帮助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熟悉节能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了解节油、节电、节水的基本知识。要在机关单位中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的消费行为模式,形成人人为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尽责、个个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出力的良好风尚。

  三是标本兼治,抓好源头。在抓好日常宣传教育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扎实抓好“治本”。例如,建立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应用的技术推广体系,实行市场化运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产业化等。

  四是落实指标,统计考评。根据2014年的节能目标任务,各县(区)、机关单位要制定本年度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办法,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把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级落实到每一个公共机构,督促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并定期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