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评分方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7-16 09:21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水平,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公平公正开展采购和竞争,我局二层机构集采中心从5月份开始着手收集、调研、整理并制定出优化方案,6月初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评分方法优化方案的具体内容,将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与此同时,集采中心主动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看齐,找差距、补短板,学习他们的评分方法。
在充分汲取先进地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柳州市政府采购市场实际情况,集采中心对评分方法做了如下调整:一是取消区间分值,将所有分值设置为固定分值;二是增加客观分值,降低评委主观分值;三是评分方法以表格形式呈现,更为清晰直观;四是将原来的评审因素中的评审标准细化为多个,更好地对应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得以充分体现。调整后的评分方法,更契合法规设置的初衷,使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更客观公正,政府采购更规范透明,营造更高效便民的营商环境。
此外,为使全体业务人员快速全面掌握新评分方法,更好地运用到政府采购活动中,6月22日,集采中心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对调整后的评分方法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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