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来源: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2-05-09 21:04   

  按照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柳州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神,切实做好我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划和组织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为主,不断强化监管,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为加快推进平安柳州建设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1安全生产活动月:61630

  2安全生产咨询日:69日(星期六)

  3、安全文化周:611日至17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局2012“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 霞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何志忠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李军年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黄超星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升平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龙宪培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黄瑞斌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蒋红明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委书记

      覃建松 柳州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洪宽任办公室主任,刘海光、刘赛勇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田佩蓉、李蕊、张莉同志组成。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活动安排

  积极协助市安委会做好“一日三周”、“两巡四赛”活动的筹备和现场秩序维护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文化“进机关”工作。

  1、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在咨询日(69日)当天做好安全生产咨询活动的协调工作,并向社会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向干部职工讲解事故防范知识,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期间通过协助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辅导会以及现场观摩会,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3、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警示教育巡讲活动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警示教育巡讲活动,通过听专家说法的方式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4、参加自治区有奖征文大赛活动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区安全生产有奖征文大赛,不断引导干部职工深化安全理念,使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5、开展安全文化“进机关”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出版期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板报或专栏,传播安全文化知识。黑板报或宣传栏的内容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形式要精美活泼,耐人寻味,寓教于美感之中。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策划

  要以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紧扣主题,精心组织

  要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针对本局安全生产的特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突出实效。

  (三)抓住契机,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