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柳州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神,切实做好我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划和组织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为主,不断强化监管,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为加快推进平安柳州建设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1、安全生产活动月:6月1日至6月30日
2、安全生产咨询日:6月9日(星期六)
3、安全文化周:6月11日至17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 霞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何志忠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李军年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黄超星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升平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龙宪培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黄瑞斌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蒋红明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委书记
覃建松 柳州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洪宽任办公室主任,刘海光、刘赛勇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田佩蓉、李蕊、张莉同志组成。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活动安排
积极协助市安委会做好“一日三周”、“两巡四赛”活动的筹备和现场秩序维护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文化“进机关”工作。
1、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在咨询日(6月9日)当天做好安全生产咨询活动的协调工作,并向社会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向干部职工讲解事故防范知识,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期间,通过协助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辅导会以及现场观摩会,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3、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警示教育巡讲活动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警示教育巡讲活动,通过听专家说法的方式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4、参加自治区有奖征文大赛活动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区安全生产有奖征文大赛,不断引导干部职工深化安全理念,使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5、开展安全文化“进机关”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出版两期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板报或专栏,传播安全文化知识。黑板报或宣传栏的内容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形式要精美活泼,耐人寻味,寓教于美感之中。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策划
要以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紧扣主题,精心组织
要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针对本局安全生产的特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突出实效。
(三)抓住契机,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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