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使“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抓出特色、抓出亮点、抓出成效,根据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人社发〔2011〕50号),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深化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人社发〔2012〕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十二五”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转型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我们面临的重大历史使命,要求公务员始终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服务标准、创造一流业绩。要通过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发挥公务员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国家公务员队伍,促进文明机关建设,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努力实践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树立公仆形象。为此,活动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兢兢业业做好工作,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服务本领,树立公正廉洁形象,为充分发挥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保障职能,促进本局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决定成立局“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志忠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
朱 霞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军年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黄超星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升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覃建松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李军年兼任,马越、赵洪宽任副主任。
三、主要内容
(一)切实转变服务作风,制定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一是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各科室(部门)要从服务机关、服务领导、服务群众的高度出发,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经常了解他们的需求,找准他们反映强烈的问题,从他们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他们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践行“六戒”,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强化执政为民理念教育,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坚持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切实践行执政为民、服务为民要求,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对待群众。切实改进政风行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庸、懒、散”现象,做到满腔热情为人民群众服务,服务态度、服务作风受到群众好评。
二是各科室(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恪尽职守、转变作风、勤政为民。要研究制订具有本科室(部门)特点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做到既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又体现特色;既便于学习熟记,又有益指导实践,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要在今年9月底前通过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本局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同时抄送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培训监督科备案。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本领
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引导干部职工开展述学、讲学、评学,切实把学习培训的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推动发展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工作实效。要以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职工队伍为目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柳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目标鼓干劲,争做“十二五”规划的实践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再创新业;要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公务员权利、义务和纪律;要结合本局干部职工的工作实际和自身发展需要,认真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科技、历史有关知识,不断提高公务员的学习能力、实践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争做勤奋学习的模范。
二是要切实开展“学用政策抓落实、强化执行促跨越”行动。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要建立健全学文件、用政策的长效机制,提高干部职工学习文件、运用政策、依法办事、落实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跨越发展,提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工作执行力。
三是要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公务员局组织的“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公务员如何践行广西精神”、“建设五区”、“推动富民强桂新跨越”、“公务员廉洁从政”等必修课程学习培训。
(三)保障改善民生、扎实为民办实事
一是要围绕“十二五”发展主题和主线,紧扣“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主题,切实把惠民便民措施落到实处,让服务对象感到活动的好处和成效。各科室(部门)要选择一个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将项目内容、做法及措施、进展时间及效果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公示栏、座谈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要探索建立人民群众评判和监督的机制,组织群众对为民办实事承诺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议,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针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便民措施等邀请服务对象进行点评,特别是要邀请非领导成员的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服务对象开展评判和监督。此外,还将通过发放满意度测评表、调查问卷、电话访谈等方式,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及服务对象对本局机关事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要开展好“干部驻村屯、进企业”活动。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充分了解当前结对帮扶对象的意愿,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职工密切联系群众、帮扶困难群体的各项制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要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干部职工作风转变。各科室(部门)要将办事的政策依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最终结果等进行全方位的公开,对涉及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听证会、预公开等制度,要注意把政务信息及时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在接受群众监督检查方面,要大力推行职责公示、挂牌上岗、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等制度,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办事程序,把服务对象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机关事务工作好坏、干部职工德才表现优劣的重要标准,争做清正廉洁的典范。
(四)树立身边典型,搞好舆论宣传
一是要注意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各科室(部门)要根据活动开展的情况,评选一批科室(部门)模范、标兵示范岗报局领导小组审批,要通过树立身边典型,达到确立学习标杆,用表率引领,为促进本局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目的。
二是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通过学习园地、公告栏、报刊等平台大力宣传“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好的经验做法。要积极宣传先进典型,用先进事迹感染和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干部职工队伍。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2年7月30日前)
各科室(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部门)的《实施办法》和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并进行责任分解。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使其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下旬-11月)
各科室(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进“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各科室(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并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宣传和推广科室(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2年12月)
各科室(部门)要在2012年12月上旬对本科室(部门)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情况进行总结。12月份,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的有关要求对各科室(部门)进行考评,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科室(部门)进行表彰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对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认识,把深入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每季度各科室(部门)要对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汇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认真总结开展活动经验,找出不足,确保活动持续健康开展。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局党委要把“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列入重点检查项目,局主要领导每年要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指导,督查落实活动措施及效果等有关情况,帮助解决突出问题。
(四)及时总结,巩固成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信息,搞好“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分析问题和原因,巩固活动成果,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附: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化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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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
活动内容 |
采取方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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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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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部门)制定本科室(部门)的《实施办法》和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 |
在本科室(部门)进行全面动员,对此项活动的开展提出具体要求和落实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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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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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科室(部门)制订本科室(部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2.结合局每月的学习工作计划自行组织多种多样、具有针对性的培训; 3.选择一个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项目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评议; 4.评选本科室(部门)模范、标兵示范岗。 |
1.组织本科室(部门)干部职工学习熟记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确保规范的相关内容得到落实。 2.认真组织政治学习,《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科技、历史有关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素质能力。 3.每个科室、每个干部职工做出承诺,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承诺项目落到实处,实现惠民便民。 4.培养、树立、宣传典型,用表率引导干部职工争当先进。 |
将每个阶段开展活动情况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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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 |
1.开展检查、进行明察暗访。 2.进行总结提高,推广活动的成功经验。 |
每季度各科室(部门)对活动进行情况总结汇报。 |
将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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