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十二五”时期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2-03-30 20:41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精神,认真做好我局“十二五”时期定点扶贫工作,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社会扶贫工作的意见》(桂发〔201135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社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柳发〔20128号)和《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柳州市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221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定点帮扶对象

  鹿寨县寨沙镇木岗村、拉庙村。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本局“十二五”时期定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定点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局“十二五”时期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志忠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

      朱 霞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蒋红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委书记

  成 员:黄超星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升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龙宪培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黄瑞斌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军年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覃建松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纪委书记蒋红明兼任,马越、赵洪宽任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局定点扶贫工作主要承担“单位包村”和“干部包户”两项工作任务:

  (一)“单位包村”工作任务

  对本局负责的贫困村,必须做到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

  一是落实规划实施。要协同定点帮扶村干部群众制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承诺事项,规划和承诺要向群众公开。要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要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跟踪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落实政策宣传。要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农户参加扶贫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三是落实增收脱贫。要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做到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并重,在做好种养业文章的同时,狠抓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加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为贫困农户实现稳定增收进而脱贫致富打牢基础。要根据群众需要,每年至少完成一个项目,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四是落实村貌改造。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帮助定点帮扶村从本村实际、从农村生活、农民需要出发,在全村范围内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实施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工程,改变陈规陋习,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五是落实组织建设。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把定点帮扶村村级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进行产业开发、实现脱贫致富的坚强核心,产业开发的带头人,全面提高定点帮扶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水平,把定点帮扶村建设成为邻里和睦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农村。

  (二)“干部包户”工作任务

  对于每一个负责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局干部要深入所包的贫困户,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

  一是帮转变观念。要教育和引导贫困户克服“等、靠、要”思想,接受新技术、新理念;要动员贫困农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

  二是帮落实项目。要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农户落实各种到户的项目。

  三是帮提供服务。要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是帮政策到户。要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

  五是帮脱贫致富。要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落实至少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确保所包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对定点扶贫工作的认识,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搞形式主义,坚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切实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从思想上端正对贫困群众的认识,认真开展各类扶贫项目,为扶贫点脱贫致富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在对定点帮扶村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列入局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落到实处。驻村工作队员每年要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包户干部每年要不少于3次到帮扶农户处。平时要抽出时间和精力,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联系,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入户、致富项目入户、关怀温暖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

  (三)搞好协调,密切配合。要切实加强定点扶贫经常性工作,积极为扶贫工作创造条件。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单位及局定点帮扶村所在镇搞好工作协调、配合,经常与定点帮扶村保持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情况,切实做好扶贫工作。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局党委要把定点扶贫工作列入重点检查项目,局主要领导每年要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要不少于4次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督查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及帮扶工作效果等有关情况,帮助解决突出问题。

  (五)及时总结,巩固成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信息,搞好阶段性扶贫工作总结,总结经验和做法,分析问题和原因,巩固扶贫工作成果,促进扶贫工作深入开展。